| 根据延州司联发[2003]36号《关于实行诉讼代理审查制度的规定》文件精神,从2003年七月一日起,办理诉讼公函现通知如下:
(一)、公民(近亲属)参与诉讼代理所需证件
1、 居民身份证明
2、 委托代理合同
3、 亲属关系证明
4、 公民代理诉讼申请表
(二)、公民(非近亲属)参与诉讼代理所需证件
1、 居民身份证明
2、 委托代理合同
3、法律专业大专以上毕业文凭或已取得律师资格证明或实际从事法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的证明。
3、 公民代理诉讼申请表
(三)企业法律顾问参与诉讼代理所需证件
1、 企业法律顾问证明
2、 企业法人证明
3、 委托代理合同
4、 委托代理申请表
二00三年七月一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