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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公证处始建于1980年。多年来啊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公证员协会的领导和全处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公证紧紧文绕经济建设和法律服务开展工作,各项工作指标均名列全州前矛。目前不仅全面开办司法部规定的各项公证业务,而且办公设施不断改善和加强。延吉市公证处连续多年被延边洲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并被评为吉林省“规范化公证处”、“文明公证处”、人民满意公证处“称号。

主要业务:

1. 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

2. 证明继承权;

3. 证明财产赠与、分割;

4. 证明收养关系;

5. 证明亲属关系;

6. 证明身份、学历、经历;

7. 证明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

8. 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签属实;

9. 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0. 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有疑义的、在该文书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11. 保全证据。

市公证处地址:延吉市光明街876号(中关村电子大厦五楼)    电话:2515367  2512202

房产分处地址:市房产管理局二楼(天池路169号))    电话:2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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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延吉市光明街61号             电话:0433—251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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